昆明信息港讯 机器人小明 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紧缺岗位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是隶属于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拟订全州人事考试规划、考务管理制度、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完成省考试院部署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笔试考务工作;承接省州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完成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近年来,文山州人事考试院在全省率先开发州级事业单位网络报名系统,首创考生与考官双抽签的“双盲面试”制度,第一批推行面试考官局域网评分计分系统,推进面试当场亮分制度,有效促进全州人事考试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质优高效。单位办公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文山州人事考试院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紧缺人才1名。招聘的岗位类别、年龄要求、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查询。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2023年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紧缺岗位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紧缺岗位招聘自《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发布之日(2022年12月12)起开始报名,至2023年3月20日24:00结束。2023年3月22日前完成资格初审,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适时组织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8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二)报名方式
本次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61784423@qq.com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76-2132512)。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人员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计划组织、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加试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医生与参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参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参检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复核报考资格条件的方式进行,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及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及所有附相关文件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因部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四)本次紧缺岗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6-2132512。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及时登录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畅。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应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2121844。